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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公示“商務誠信建設試點工作先進單位”名單的函 | |
商秩司函[2013]374號 北京市商務委、天津市商務委、上海市商務委、重慶市商務委、青島市商務局、寧波市貿易局、沈陽市服務業委、無錫市商務局、福州市商貿局、廣州市經貿局: 為貫徹落實《商務部辦公廳關于開展商務誠信建設試點工作的通知》(商辦秩函[2012]776號,以下簡稱《通知》)精神,2012年7月以來,各試點城市積極推進商務誠信建設,期間涌現出一批工作突出的商貿流通企業。為了充分發揮先進單位的模范帶動作用,鞏固試點工作成果,各試點城市商務主管部門按照《通知》要求,認定并向商務部推薦了“商務誠信建設試點工作先進單位”。現將先進單位名單予以公示(詳見附件)。 各試點城市商務主管部門要進一步加大宣傳力度,推廣先進單位的經驗做法,樹立品牌形象和誠信標桿。各先進單位要進一步弘揚誠信文化,堅持誠信經營,在商貿流通行業中做出表率。 商務部市場秩序司 2013年12月30日
商務誠信建設試點工作先進單位名單.doc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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