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推動和促進行業發展,維護市場經濟秩序,保護行業整體利益,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特制定本行規行約(以下簡稱規約)。 第二條 本規約旨在建立行業的自律機制,配合政府有關部門,規范行業的生產經營行為,推進商品放心工程,提高行業整體素質,樹立行業良好形象。 第三條 本行業遵循“安全、衛生、環保、無公害”的原則,推行從生產基地到居民獲取商品全過程的安全質量管理。 第四條 本行業鼓勵、支持社會一切組織和個人對有損本行業規約的行為進行監督。 第五條 凡在本市(含江陰、宜興)范圍內從事商品生產經營的會員(單位、個人),均應遵守本規約。 第六條 無錫市場協會理事會負責本規約的制訂、修改、實施和監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 行業規定 第七條 本行業以推進大眾消費品生產標準化為導向,全面實施大眾消費品安全行動計劃,大力發展無公害大眾消費品,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需要。 第八條 商品生產基地的建設(規劃選址),應符合國家和地方規定的環境質量標準要求,生態條件良好,具有可持續生產能力。 第九條 商品的生產,應按國家有關規定和技術要求,鼓勵科學使用,合理使用原材料。嚴禁使用國家明令禁止的劇毒、高毒、高殘毒輔助劑。 第十條 商品的生產銷售,實行安全衛生質量承諾制度。生產者或經營者在簽訂當年生產目標責任和產品投放市場前,應分別就產品安全衛生質量狀況和應承擔的安全衛生責任,向主管部門和消費者作出承諾。 第十一條 商品的銷售,實行安全衛生質量檢測制度。凡上市商品須按國家有關市場準入的規定進行安全衛生質量檢(抽)測。未經檢(抽)測或檢(抽)測不合格的商品不得進市場銷售。 第十二條 商品的生產銷售,實行產品質量安全追溯制度。凡上市的商品均需建立登記和檢測臺帳。一旦發生損害消費者健康的事件,將逐級追究經濟和法律責任。 第十三條 本行業生產經營活動中,應使用國家統一推行、檢測合格的計量工具。禁止利用器具弄虛作假,騙買騙賣。
第三章 行業公約 第十四條 本行業推行 “為民、便民、利民、顧客至上”的經營理念。 第十五條 本行業遵循自愿、公開、公平和正當競爭的原則,遵守公認的職業道德,恪守誠實信用的原則。 第十六條 本行業生產者,應自覺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各項政策規定,嚴格安全質量衛生操作規程,堅決制止摻雜使假、弄虛作假等危害消費者健康的行為。 第十七條 本行業經營者,應自覺遵守所在市場的各項規章制度,服從市場管理,自覺接受消費者監督,嚴禁欺行霸市、哄抬物價、強買強賣。 第十八條 本行業經營的商品,均應真實地標明產地、規格、品種,統一明碼標價,不作引人誤解的虛假宣傳。 第十九條 本行業嚴格執行國家稅收政策。任何單位和個人均要按章按時納稅,反對偷逃稅收等違法違規行為。
第四章 行業管理 第二十條 協會依據《無錫市促進行業協會發展條例》提出的行業協會職能,配合政府職能部門實施行業管理。 第二十一條 配合規劃、商務等部門,做好對現有商品生產基地的保護和批發市場的論證、規劃工作。 第二十二條 協同商務、技術監督等部門,按產業化和標準化的要求,參與制訂本行業地產商品的生產技術規程和安全衛生質量標準。 第二十三條 發揮協會生產基地分會、流通分會的管理優勢,配合相關部門做好產品生產基地認定和標識認證的初審、推薦工作。 第二十四條 配合商務、市場監督管理等部門,組織對市場消費品安全檢測人員的培訓、發證工作,提高質檢人員素質。 第二十五條 配合政府有關管理部門,加強對上市商品質量的監測、監督,抵制假冒偽劣商品。 第二十六條 協同物價部門,進行行業內部價格管理,并按國家價格政策,協調價格爭端,維護行業公平競爭。 第二十七條 開展行業調查,組織行業分析,搞好行業統計,定期發布行業信息,為政府制訂行業發展規劃和相關政策提供依據。 第二十八條 建立信息網絡,及時收集整理各類市場信息,向市場、超市、連鎖商業企業推薦安全、衛生、環保的優質商品。
第五章 規約管理 第二十九條 本規約由行業協會牽頭,通過組織專項檢查、隨機抽查、會員互查和開展行業評比等方式,負責規約的貫徹執行,規范全行業的生產經營活動。 第三十條 協會對遵守規約的各項規定、業績突出的會員(單位、個人),給予表彰獎勵,并以多種方式進行公開宣傳,擴大影響。 第三十一條 對會員中一般違反規約的行為,視情節輕重,由協會采取批評教育、賠禮道歉、賠償損失、內部通報、行業曝光等方式,糾正錯誤,挽回影響。以上方式可以單處,也可以并處。 第三十二條 對嚴重違反規約的會員(單位、個人),協會將給予警告、嚴重警告直至取消會員資格的處分。對觸犯法律法規的,協會配合政府行政管理部門開展調查取證。如情況屬實,提請政府行政管理部門給予行政處罰,直至吊銷營業執照。 第三十三條 對本行業非會員單位嚴重違反規約規定,侵害本會會員(單位、個人)整體利益的行為,由協會向政府行業管理部門反映,并提出協調處理意見,直至向司法機關提起訴訟,追究法律責任。 第三十四條 協會工作中出現違反規約規定,損害會員(單位、個人)合法權益,協會應作出檢討,并向當事人賠禮道歉。給會員(單位、個人)造成損失的,應適當賠償經濟損失。 第三十五條 無錫市場協會秘書處負責日常接待和受理來信來訪,并提出處理意見。
第六章 附 則 第三十六條 本規約經無錫市場協會會員代表大會通過后實行。 第三十七條 本規約解釋權屬于無錫市場協會理事會。 第三十八條 本規約如和國家新出臺的政策法規相抵觸的,以國家新的政策法規為準。
無錫市場協會 2022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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