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錫市場監督管理行政執法實現“三統一”
為規范市場監督管理行政執法,加強市場監督管理法治建設,無錫市就市場監督管理行政執法程序及執法文書、行政執法證和執法著裝三個方面在全市市場監督管理行政執法中推行“三統一”,提出指導意見。
一是統一執法程序和執法文書。制定《無錫市市場監督管理行政處罰程序規定》和《無錫市市場監督管理處理消費者投訴程序規定》,作為全市市場監督管理適用行政處罰和處理行政投訴的統一程序規定。根據兩個程序規定,制定與之相配套的《無錫市市場監督管理行政處罰格式文書及說明》和《無錫市市場監督管理行政投訴處理格式文書及使用說明》,供全市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在行政執法中使用。
二是統一執法證件。全市市場監督管理行政執法人員執法統一持《江蘇省行政執法證》,執法種類統一為“市場監督管理”。《江蘇省行政執法證》由江蘇省人民政府統一制定,所在地人民政府核發。
三是統一執法著裝。本著節約、便捷和管理相對人認可的原則,以原工商行政管理05制服為基礎,除將帽徽、肩章、工號牌中“工商行政管理”字樣改成“市場監督管理”和領花、紐扣圖案改成“S”型外,徽章、工號牌圖案及尺寸,其他均保持不變,工號牌序列號與原工商行政管理序列號保持一致。全市市場監督管理行政執法人員必須統一著裝、規范執法。
“三統一”后,一要把市場監督管理行政執法“三統一”工作作為近期法治建設重點工作,抓緊落實,切實推進。執法程序和執法文書要在今年12月1日起統一適用,執法證件要在12月1日前更換到位,執法著裝要在今年年底之前配備到位。二要加強市場監督管理執法程序和執法文書的培訓工作,使市場監督管理行政執法人員全面掌握市場監督管理行政執法程序,熟練使用市場監督管理執法文書。三要以推行市場監督管理行政執法“三統一”為契機,積極推進市場監督管理行政執法信息化建設,提高執法效率和規范化水平,實現執法文書規范化、辦案流程網絡化、執法監督常態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