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悉,在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6日召開的“建立最嚴格的食品藥品安全監管法律制度”研討會上,與會專家一致認為,《食品安全法》修訂勢在必行且極為緊迫。 與會專家表示,《食品安全法》自2009年6月實施以來,對規范食品生產經營活動,防范食品安全事件發生,保障公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發揮了重要作用。但是隨著食品安全形勢的變化,食品安全監管體制的調整,食品產業和科技的發展,一些法律規定已難以適應實際需要,《食品安全法》的修訂已勢在必行且極為緊迫。 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副局長劉佩智在會上指出,食品安全問題是重大的基本民生問題。實現食品安全長治久安,必須建立科學、完備的法律體系。隨著食品安全形勢的變化,《食品安全法》確實需要修改完善,如部門職責的劃分需要重新界定,對違法行為懲處力度需要加大,對網購食品等監管空白地帶需要規范,各地方政府各有關部門在實踐中探索的新的行之有效的監管制度需要依法確立,等等。近幾年,“兩會”期間,全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對修訂《食品安全法》呼聲越來越高,社會共識也日益強烈。修訂《食品安全法》既是適應食品安全監管體制重大調整和破解執法難題的迫切需要,也是實現政府職能轉變和強化監管工作的重要途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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