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無錫市政府購買行業協會商會公共服務實施辦法(試行)》(錫政辦發〔2010〕2號)和《關于無錫市政府購買行業協會商會學會公共服務的實施細則(試行)》(錫政辦發〔2011〕122號)精神。經評審,無錫市場協會申報的“無錫市場體系建設發展與研究”的系列課題被確定為2014年政府購買行業協會商會公共服務項目,并已在無錫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官方網站上公示通過。市場體系建設發展與研究工作的開展,可及時把市場的訴求和市場體系建設發展中的重大問題,采取不同方式向市政府和市相關職能部門領導專報,把我們了解到的相關資料和市場運營分析情況傳遞給各市場,告知他們需注意和警惕的問題,以及今后發展方向。通過努力,不斷促進市場完善內外部環境,提升整體管理水平,加快商品市場結構調整,突出生產要素市場建設,創新市場經營機制,加強市場信用建設,不斷推進市場體系建設的現代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