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發布2013年度無錫市服務業(綜合)資金項目(財經信息 )申報指南的通知
市各有關單位,各區發改局、財政局、服務業局(辦):
為加快構建以服務經濟為主的現代產業體系,進一步推進服務業總量提高、結構優化、比重提高,發揮財政資金的導向作用,著力營造發展環境,根據《無錫市服務業(綜合)資金管理辦法》(錫發改服務[2012]2號、錫財工貿[2012]19號)有關要求,現將發布2013年度無錫市服務業(綜合)資金項目申報指南通知如下,請按照要求認真做好申報工作。
一、申報條件
1.申請扶持資金的企業應符合以下條件:在無錫市區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實行現代企業制度,依法經營,具有健全的財務管理與核算體系;企業資產及經營狀況良好,具有較高的資信等級和相應的資金籌措能力,近三年內,無違法違規紀錄或其他不良紀錄。
2.申請扶持資金的項目應符合以下基本條件:符合國家、省及市產業發展導向;發展目標明確,具有較好的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市場前景好、帶動能力強、影響力大;能夠引導社會資本進入服務業領域,明顯提升我市服務業競爭力;項目審批程序合法、手續齊備;項目已經開工建設,項目建設資金已落實。
二、申報范圍
1.2013年列入省級投資計劃的服務業重點項目和省級現代服務業“十百千”投資計劃的重點項目,同時滿足總投資超過10億元、年度實際投資超過1億元的,且經市綜合考評排名前10位的重大項目。
2.列入省十二五服務業規劃、蘇南規劃的戰略性新興產業項目,或列入2013市服務業重大項目庫、市服務業項目儲備庫(前期、在批、在建、儲備)的戰略性新興產業項目,同時滿足總投資超過1億元、年度實際投資超過3000萬元的,經市綜合考評排名前位(最多不超過5個)的項目。
3.主要建設內容符合省、市現代服務業鼓勵投資指導目錄的高技術服務業項目,且滿足總投資超過5000萬元,經市綜合考評排名前位(最多不超過10個)的項目。
4.項目主要建設內容填補市內服務業空白的新業態、新門類、采用新的服務方式的項目,以及創建服務業新標準的現代服務業項目。
5.項目主要建設內容與人民基本生活密切相關的重點民生類項目,以及社區服務、家庭服務等改善生活質量的重點公共服務項目。
6.新進入全國服務業100強、省服務業50強的服務業獨立法人企業(集團);列入省現代服務業“十百千”行動計劃的100強創新企業。
7.新進入國家級服務業綜合改革試點和省級服務業綜合改革試點的服務業集聚區或專業園區;新進入省級服務業綜合改革無錫市重點培育儲備名單的服務業集聚區或專業園區。
8.新進入省級現代服務業示范區的服務業集聚區。
9.新認定的市級特色商業街區。
10.新認定的國家級“著名商業街”、“特色商業街”和“商業街示范項目”。
11.在全市物流園區整合推進工作中,調整進入承接物流園區且年營業收入首次達到500萬元以上的物流企業。
12.在全市政府購買服務中,受委托完成服務業發展特定任務的各類行業協會。
13.2012年獲得省級及以上資金扶持的服務業項目資金配套支持,及其它符合政策規定的支持領域。
三、申報期限
2013年項目申報中的實際投資額計算期限原則上自2012年6月1日至2013年5月31日止。
四、申報程序和要求
1.符合條件的項目或專項,由實施主體按要求向所在地的市(縣)、區服務業主管部門申報。各市(縣)、區服務業主管部門會同財政局對申報單位的申報資格、申報材料等進行網絡與紙質材料的同步審核(網絡申報入口:http://cyzxzj.wuxi.gov.cn或者http://dpc.wuxi.gov.cn),符合條件的由地區服務業主管部門蓋章后上報市發改委。
2.申報材料除“項目/專項申報表”、“資金配套承諾函”外,其他申報材料按以下第五條所列順序裝訂成冊,1式3份。同時報送項目/專項申報表電子版。
五、申報材料
除2013年無錫市服務業(綜合)資金“項目/專項申報表”、“資金配套承諾函”外,還需提供以下申報材料:
(一)申報項目
1.申請報告:項目單位基本情況、項目建設背景、項目主要建設內容(包括主要功能)、效益分析、實施進度等。
2.推薦依據:該項目列入省、市有關投資計劃、行動計劃、實施意見、批準意見,以及指導目錄等依據性文件(復印件,只需文頭和涉及本項目頁面)。
3.政府投資項目提供有權投資主管部門的可行性研究報告批準文件;企業投資項目提供有權投資主管部門的核準或備案文件。
4.有權主管部門批復的項目用地規劃許可證、土地證、施工許可證等文件。
5.項目法人營業執照(復印件)。
6、涉及到第二部份第1條“服務業重大項目”的資金申報,需提交2012年至2013年5月31日期間新增的貸款合同。
7.項目法人對資金申請報告內容和附屬文件真實性負責的聲明,對同一項目未申報其他市級財政專項資金支持的承諾。
(二)申報專項
1.申請報告:專項主要內容(涉及平臺建設,要增加功能性闡述)、實施進度等。
2.推薦依據:該專項獲得國家、省相關稱號或榮譽,以及實施特定專項任務等依據性文件(復印件)。
3.專項法人營業執照(復印件),集聚區、特色街區、商協會等專項實施主體合法性證明(復印件)。
4.專項主體對資金申請報告內容和附屬文件真實性負責的聲明,對同一項目未申報其他省級財政專項資金支持的承諾。
5.涉及協議委托專項任務的,要提交完成專項任務的證明性文件(復印件)。
6.服務業企業融資擔保的資金扶持,具體辦法由市財政局統一制定。
六、申報時間
通知印發之日起項目申報至2013年7月30日,專項申報至2013年11月30日。逾期不再受理。
七、聯系方式
1.市發改委行政審批窗口聯系電話:81825560
2.市發改委服務業處聯系電話:81821563
3.市財政局工貿處聯系電話:81822328
八、需注意的其他事項
根據《市政府辦公室關于轉發市財政局2013年市科技創新與產業升級引導資金預算安排和資金管理方案的通知》(錫政辦發[2013]34號)文件精神,市級評審類項目扶持資金將按照市與崇安、北塘、南長區80%:20%,市與錫山、惠山、濱湖、新區50%:50%的比例,由兩級財政共同承擔。符合條件的同一企業同一項目,在同一年度內涉及多項政策支持的,按照“就高不重復”原則,只能申請引導資金一項扶持政策。同一企業評審資助的項目每年不超過2個,年度最高扶持金額累計不超過500萬元。
二O一三年六月五日
無錫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辦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