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1月1日,江蘇省人民政府辦公廳發布《江蘇省“十四五”社會信用體系建設規劃》,文中主要提及信用法規、管理、標準化、公共信用信息系統建設、信用監管、現代信用服務業、信用惠民等方面內容。

一、加強信用法規制度標準建設
(一)推動地方信用法規建設。
有序組織《江蘇省社會信用條例》宣貫和實施工作,普及信用知識,制定出臺條例配套政策措施,鼓勵有條件的設區市制定地方性信用法規、規章和政策措施。
(二)完善信用管理制度。
修訂《江蘇省個人信用征信管理暫行辦法》和《江蘇省企業信用征信管理暫行辦法》,制定出臺江蘇省信用信息管理規定,編制發布江蘇省公共信用信息補充目錄和失信懲戒措施補充清單,制定信用分級分類、失信行為、嚴重失信主體名單認定等制度標準,出臺《關于進一步完善失信約束制度構建誠信建設長效機制的實施方案》。
(三)強化信用標準化建設。
制定實施全省統一的公共信用信息系統運行維護規范和公共信用信息歸集規范等地方標準。健全完善企業信用管理標準規范,支持行業協會制定信用團體標準。
二、推進信用信息系統一體化建設
(一)迭代優化公共信用信息系統。
加快平臺網站一體化建設,強化省級平臺共享交換樞紐作用,加強支撐能力建設。充分應用現代信息技術,強化信用畫像、譜系分析、名單交叉比對、失信記錄核查、失信行為跟蹤監測、失信行為綜合分析、信用數據挖掘、風險事件預警等系統分析功能,構建覆蓋全省的公共信用綜合評價模型。
(二)推動市場信用信息系統和地方征信平臺建設。
加快推進市場信用信息系統建設,深入推進地方征信平臺建設,加強公共信用信息、金融信用信息和市場信用信息整合應用。
(三)深入推進信用信息共建共享。
規范公共信用信息目錄清單管理。按照江蘇省公共信用信息補充目錄,及時、準確、規范、完整地歸集公共信用信息。強化信用信息融合應用。整合公共和市場信用信息資源,開展大數據分析處理,實施與信用主體信用狀況相匹配的信用激勵措施,探索多元化信用激勵和應用服務項目。
(四)強化信息安全保障。
健全關鍵信息基礎設施保護體系,實行信用信息安全等級保護。
三、構建以信用為基礎的新型監管機制
(一)創新事前信用監管。
1.建立健全信用承諾制度。
梳理可開展信用承諾的政務服務事項,規范信用承諾書格式文本,并依托各級信用門戶網站向社會公開。按照有關規定將市場主體履行承諾情況全面納入信用記錄,作為事中事后監管的重要依據。
2. 開展經營者準入前誠信教育。
制定經營者準入前誠信教育制度,開展標準化、規范化、便捷化的法律知識和信用知識普及教育。大力推廣信用報告應用及公共信用信息查詢報告,鼓勵各類市場主體在生產經營活動中廣泛、主動地應用第三方信用服務機構出具的信用報告。
(二)加強事中信用監管。
1.全面建立市場主體信用記錄和信用檔案。以自然人公民身份號碼(或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為標識,建立健全市場主體信用檔案,實現市場主體全覆蓋。鼓勵市場主體自主申報信用信息,并對信息真實性作出公開信用承諾。
2.大力推進信用分級分類監管。政府部門綜合運用信用分級分類結果,將“雙隨機、一公開”監管與信用等級相結合,按照信用狀況和風險高低對監管對象進行分級分類,實施差異化監管。
3. 探索建立重點關注對象名單,實施與其失信程度相對應的監管措施。
(三)完善事后信用監管。
1.規范開展失信行為認定,完善失信行為認定標準。
2.督促失信市場主體限期整改。推動各類失信主體主動整改,對于在限定期限內整改不到位的,依法依規對市場主體提示約談或警示約談。
3.依法依規實施失信懲戒措施。依據全國失信懲戒措施基礎清單和江蘇省失信懲戒措施補充清單,明確懲戒具體事項、實施對象、實施手段、實施主體、實施依據等內容,并以食品藥品、生態環境、工程質量等與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直接相關的領域為重點。
4.健全完善信用修復機制。對在規定期限內糾正失信行為、消除不良影響的信用主體,引導其通過信用承諾、接受信用修復培訓等方式修復信用。
(四)引導開展信用協同監管。
1.強化市場主體自我監督責任。推動企業建立內控和風險防范機制,推進市場主體在安全生產、質量管理、納稅等方面加強自我監督、履行法定義務。
2.推動跨部門跨區域協同監管。以食品藥品、產品質量、交通運輸、文化旅游、生態環境等行業領域為重點,推進長三角統一的信用監管制度和標準體系建設,支持信用研究機構建設,促進信用評價和分級分類監管、信用惠民便企服務在長三角區域的聯合創新應用。
3.支持行業組織參與信用監管。鼓勵行業協會商會建立會員信用記錄,開展信用承諾、信用培訓、誠信宣傳、誠信倡議等活動。
四、培育發展現代信用服務業
《規劃》鼓勵在行政管理事項中大力發展信用服務市場,引導信用服務行業自律,加強信用服務機構監管,建立公共和市場信用服務機構共同發展、公益性服務和市場化服務互為補充的信用服務體系。
五、強化信用惠民助力民生品質提升
在強化信用惠民助力民生品質提升方面,《規劃》提出需廣泛實施信用惠民措施,深化民生領域信用建設,強化醫療衛生行業信用建設,加強醫療機構信用管理和行業誠信建設,深化教育科研領域信用建設,并推進文化旅游體育行業信用建設。同時,深化食品藥品安全領域信用建設,完善消費領域信用建設,強化消費領域企業和個人信用體系建設。加強生態環境信用建設,健全生態環境信用信息共享機制。
(來源:新華信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