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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來,隨著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工作水平不斷提升和失信聯合懲戒機制建設持續深化,
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庫成為對被執行人,
特別是被執行企業的“大殺器”。
然而
小編從廈門中院執行局了解到
有超過80%的失信企業竟然是
因為這個原因被納入失信名單
是什么樣的事由
讓企業和個人成為“失信”主體呢?
我們先來看一個法律條文和一組統計數據

可見
違反財產報告制度是失信的“重災區”
那么什么是財產報告制度?
民事訴訟法又是怎么規定的呢?




做到以上幾點,無論企業還是個人,就不會被列入失信“黑名單”。
當然,我們更希望看到的是,在法律文書生效之后,
債務人能夠自動履行完畢,被執行人少了,
失信被執行人也就自然減少。
總結成一句話
還不了債可能不是你的錯
但不主動配合執行必將面臨依法嚴懲!
來源:廈門中院執行局